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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學滔
大律師
認許年份: 香港 (2019)
電郵: antonytsang@95queensway.com
簡介
曾學滔畢業於倫敦國王學院,獲得法律學士學位,並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文憑(PCLL)。
曾大律師的刑事業務涵蓋從交通違規、街頭罪行、工業傳票、貪腐案件到白領罪行等案件。曾大律師還曾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任檢控官,進行案件檢控。在民事方面,曾大律師正在發展廣泛的民事業務,並在人身傷亡、滲水以及商業和合同糾紛等案件上積累了相當的經驗。
曾大律師精通廣東話、英語和普通話。他接受所有業務領域的委託。
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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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士, 倫敦國王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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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專業證書, 香港城市大學
專業範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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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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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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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傷亡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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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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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法訴訟
案件選例
DCEC 967/2021 - 盧愛美 對 Midland Business Management Lt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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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定的賠償金額無法超過附帶條款付款。
ESS 31415/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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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未能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傳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WKCC 3545/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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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公共場所持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TMCC 2712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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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刑事恐嚇罪的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KCCC 3192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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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普通襲擊罪的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KTS 11074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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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強積金供款的傳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KTCC 328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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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普通襲擊罪的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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